正文
外国人在泰国最清晰的产权路径是永久产权公寓。《公寓法》允许外国自然人和法人以完整产权持有单元,前提是整栋楼的外资持有比例不超过可售建筑面积的 49%。配额按楼栋统计,过户时由公寓法人确认。
外国人一般不能以永久产权持有土地。《土地法典》将土地所有权限定于泰国公民和泰资控股公司,仅有极少数例外(如投资促进委员会 BOI 优惠),且很少适用于住宅买家。
对于独栋和别墅,标准结构是:对土地登记最长 30 年的租赁权(续约条款属合同承诺,并非登记权利),同时以永久产权持有建筑物本身;或在土地厅登记用益权(使用收益权)与地上权(在他人土地上拥有建筑物的权利)等权利。
仅以泰国公司作为代持工具为外国人持有土地是违法的。公司必须有真实的经营实质和真实的泰籍股东;当局可调查代持安排并予以撤销。已婚买家应注意:泰籍配偶购买的土地须声明为配偶的个人财产。
在依赖任何结构之前,请确认地契等级(Chanote、Nor Sor 3 Gor 等的确定性各不相同),在土地厅核查他项权利,并请独立的泰国律师审查具体文件。本文仅总结法律框架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常见问题
什么是 49% 外资配额?
根据《公寓法》,外国人合计最多可持有一栋公寓楼可售面积的 49%。达到该比例后,剩余单元只能以租赁权卖给外国人,或出售给泰籍买家。
租赁期可以超过 30 年吗?
住宅物业的注册租赁上限为 30 年。合同常包含续期承诺,但续期属于出租人的合同义务而非登记的物权,其可执行性取决于交易对方。
通过泰国公司购买安全吗?
仅当公司是拥有真实泰籍股东的真实经营企业时才可行。纯粹为外国人代持土地而安排的名义持股违反《土地法典》和《外商经营法》,可能被当局撤销。
核实日期: 2026-07-26
引用来源
- Department of Lands, Ministry of Interior · government · 2026-07-26
- Office of the Council of State — Thai legislation database · government · 2026-07-26
- GoThailandHome editorial team · editorial · 2026-07-26